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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桃源县总工会成立于1927年2月17日,迄今已有90多年历史。目前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资产部5个部、室,下设职校、文化宫2个二级机构。县总下辖工会联合会28个,直属工会28个,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已达647个,工会会员已发展至65138人。

桃源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桃源县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县总工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和省、市总工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经济建设大局,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同时积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六大、市工会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三贴近”工作主线,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推动全县工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步新发展。近年来,县总工会在全市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多次被评为红旗单位并名列第一;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被评为全市单项先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被市总经审会评为一等奖;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获全省二等奖。

2010-2012年,在上级工会和县委的高度重视以及县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总工会实施了集县职工维权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来信来访接待中心以及办公场所、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和中心花园广场为一体的桃源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多方投入资金近亿元。全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的建成大大改观了桃源工会形象,优化了工会工作环境,为促进我县工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在县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总工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六大、市工会七大、县工会十五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总“五个年”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职工为中心,践行“三个贴近”工作理念,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市域副中心  现代新桃源”战略目标努力奋斗,继续谱写桃源工会工作的新篇章。